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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辦塔位流程

申辦塔位流程圖:1.民眾至塔內選擇塔位管理人員開立【預訂單】。2.備足相關文件(死亡證明、起掘證明、火化證明、除戶證明文件)至公所申辦。3.持【繳款書】到金融機構繳款(亦可現場刷卡繳納)。4.進塔日民眾持【繳款書】、【申請書】辦理進塔。
  • 應備文件: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、亡者死亡證明書、起掘證明、除戶證明文件、火化證明書〈可於進塔時補件〉
  • 上班時間外請事先預約時間

二、申辦塔位遷出

申辦塔位遷出流程圖:1.民眾提供先人安奉位置。2.現場查證無誤。3.公所開單人員建檔列印遷出申請書由民眾簽名確認。4.確認審核完成印出遷出證明書。5.民眾持遷出證明書至其他納骨塔/民眾轉入本鎮其他納骨塔。
  • 應備文件:退塔申請書(現場填寫)、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、原繳款書收據聯、原納骨塔使用申請書

三、示範公墓起掘流程

示範公墓起掘流程圖:1.民眾提供先人安奉位置,現場查證無誤。2公所開單人員建檔列印遷出申請書由民眾簽名確認。3.逾期需繳費後才能起掘。4.民眾辦理公墓起掘(提供起掘前、中、後照片)。5.民眾領取起掘證明書。6.民眾持起掘證明書至其他納骨塔/民眾轉入本鎮納骨塔。
  • 應備文件:起掘許可申請書(現場填寫)、申請人身分證或戶籍謄本影本、印章、亡者除戶戶籍謄本、墳墓照片〈沖洗或列印〉或其他(如土地登記謄本、地籍圖謄本)
  • 於第五公墓起掘者,需繳納墓基清理費5,000元

四、一般公墓申辦起掘流程

一般公墓申辦起掘流程圖:1.備足相關文件至公所申辦。2.告知管理人員起掘地點將資料登打電腦建檔。3.印出申請書和收據(由民眾簽名確認)。4.民眾辦理公墓起掘(提供起掘前、中、後照片)。5.民眾領取起掘證明書。6.民眾持起掘證明書至其他納骨塔/民眾轉入本鎮納骨塔。
  • 應備文件:起掘許可申請書(現場填寫)、申請人身分證或戶籍謄本影本、印章、亡者除戶戶籍謄本、墳墓照片〈沖洗或列印〉或其他(如土地登記謄本、地籍圖謄本)
  • 上班時間外請事先預約時間

五、未進塔重新選位流程

未進塔重新選位流程圖:1.民眾已繳費未進塔。2.民眾欲重新選位。3.至民政課申請退費。4.新位重新開立收據。
  • 應備文件: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、原繳款書收據聯、原納骨塔使用申請書
  • 鹿港鎮農會收款時間為早上8:20到下午4:20
  • 上班時間外請事先預約時間